(一)校友分会根据章程及校友分会工作具体情况确定换届意向。
(二)校友分会理事会收集、整理、更新校友名单并酝酿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建议名单。
(三)换届前30日校友分会理事会向校友总会秘书处(校友办)递交《关于四川轻化工大学**校友分会第*届理事会换届的请示》(附: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建议名单、换届会议时间、地点)。
(四)校友总会秘书处(校友办)报分管领导和校友总会会长批准后,复函《关于同意四川轻化工大学**校友分会第*届理事会换届的批复》。
(五)召开校友分会换届大会。
(六)撰写换届大会新闻稿,通过学校官网、校友总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校友宣传。
(七)校友分会向当地民政部门报告、备案。
(八)校友分会换届后,应向校友总会秘书处(校友办)报送以下材料:
1.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;
2.新一届理事会会长及秘书长简历;
3.校友会成员通讯录。
附件1-四川轻化工大学XX校友会第二届理事成员建议名单.xlsx